現場辦公 調整新組建單位辦公用房
發(fā)布日期:2018-12-21瀏覽次數:215
為貫徹落實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》(中辦發(fā)[2017]70號)文件精神,保證全市辦公用房使用管理規(guī)范,進一步提升辦公用房使用管理規(guī)范化水平,市直機關綜合事務中心充分利用機構改革契機,現場辦公,調整新組建市直機關各單位辦公用房。
12月21日,市直機關綜合事務中心主任魏旭陽帶領相關人員,先后到新組建的的司法局、退役軍人事務局、金融發(fā)展局、醫(yī)療保障局,針對辦公用房調整,進行現場辦公,確保各單位在辦公用房使用上符合規(guī)定,不出現任何問題。在實際工作中,市直機關在綜合事務中心加強資產整合、強化資源統(tǒng)籌管理,規(guī)范辦公用房使用行為,以機構改革為契機,進一步加大對辦公用房的使用指導與監(jiān)管力度。一是核實在編實有人員,對照單位編制花名冊,真正實現按編制分配辦公用房;二是通過使用細化,清晰直觀掌握辦公用房人員分布情況,以職務級別、人員數量為基礎值,對照辦公用房使用標準,測算辦公人員使用面積,及時規(guī)范使用行為,確保按標準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