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成2021年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自查自糾和臺賬上報工作
為了規(guī)范全市黨政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及國有企業(yè)辦公用房使用,依據(jù)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中心資產科進一步建立健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查盤點制度,并對全市各黨政機關單位下發(fā)辦公用房自查自糾和臺賬上報通知。截至目前,累計收到《辦公用房自查情況登記表》98份,《辦公用房使用臺賬》113份,完成了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自查自糾和臺賬上報階段的工作。
下一步,中心將對各單位上報的臺賬內容進行嚴格審核,特別針對領導干部超標準配備、違規(guī)出租出借、兩處辦公等問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辦公用房專項檢查,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,按期復查,確保各單位做到賬實相符、賬賬相符,清理整改成果不打折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