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食堂餐具、食品安全處理要求
發(fā)布日期:2018-11-19瀏覽次數(shù):675
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食堂餐具回收、餐具清洗消毒、物品及殘食管理、食品留樣安全處理要求。本標準適用于盤錦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食堂餐具、食品的安全管理。
2 餐具回收
2.1 安排專人維護餐具回收區(qū)。
2.2 組織提醒就餐人員按類放好回收餐具。
2.3 應溫馨提示就餐員工殘食與垃圾分類。
2.4 做好餐具回收的傳送,避免餐具的積壓。
2.5 應適時維護衛(wèi)生。
2.6 餐后應徹底清理衛(wèi)生,為下一餐準備回收臺。
3 餐具清洗消毒
3.1 分類
用餐完畢后,把餐具(餐盤、碗、勺、筷、杯類等)拿到洗碗間進行分類。
3.2 刮洗
用百潔布刮掉餐具表面上殘渣、污垢,再用水槍沖洗。
3.3 刷洗
清洗時,在水池里放入洗滌劑,注入溫水,將洗滌劑攪勻,用百潔布將餐具里外洗刷干凈。
3.4 噴淋
餐具洗干凈后,用清水清洗干凈,放入洗碗機噴淋(洗碗機內水溫達85℃以上)。
3.5 消毒
將洗碗機洗刷完后的餐具分類:
a) 白鋼類放入高溫消毒柜中進行消毒,消毒時間為 15 分鐘;
b) 玻璃器皿、瓷器和其它仿瓷類(碗、筷、勺等)餐具放入紅外線或臭氧消毒柜中消毒,消毒時間為 50 分鐘~60 分鐘,也可用 84 消毒。液按 1:200 的比例浸泡 20 分鐘。
3.6 重新消毒
經消毒柜消毒之后,超過24小時未使用的餐具,應在下次使用前再次進行消毒。
4 物品及殘食管理
4.1 食堂物品應定期進行全面清理和盤點,責任到人。
4.2 員工有責任愛護各類工具設施,宜做到輕拿輕放,使物品保持完整。如發(fā)生丟失、有意將物品損壞的或不應損壞的,應由當事人按價給予賠償。
4.3 不應將食堂財產外流。
4.4 員工上下班不應攜帶大包。如攜帶請寄存在保安處,下班后取走。
4.5 外出或下班離開工作區(qū)域應自覺主動開包接受檢查。
4.6 個人物品不應帶入食堂,公私應分明。
4.7 用好監(jiān)控,專人負責,隨時抽查,每周至少專項檢查一次。
4.8 對剩飯、剩菜應妥善處理,能食用的不應浪費,妥善保管。
4.9 不能食用的殘食應集中回收。
4.10 殘食有償處理,不應私自給其他單位或個人,所得款項應上交財務。
5 食品留樣
5.1 按食品藥監(jiān)對食品安全要求標準進行食品留樣。
5.2 專人按當日菜譜將每餐食品分別留樣。
5.3 采樣時必須采取剛出鍋菜品留樣,留樣量不少于 1000g。
5.4 采集冷卻后及時有效在 5℃左右冷藏柜中保存 48h。
5.5 將留樣食品做好留樣記錄和樣品標記,每份樣品標注名稱,加工時間,加工人員,留樣時間(年、月、日)
5.6 樣品超過 48h 后處理,并將留樣盒進行清洗消毒。
5.7 樣品用于若發(fā)生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時,提供給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查機構便于開展檢查處理工作。
5.8 做好日記錄,以備藥監(jiān)部門定期檢查使用。